法制網訊 記者章寧旦 通訊員海檢宣 為非法賺取中間差價,父子倆鋌而走險,利用POS終端機替客戶刷卡套取現金千餘萬元,日前被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以非法經營罪對郭氏父子提起公訴。
  郭某之前在某地替人打工時,學會了利用POS終端機替客戶刷卡套取現金的一系列流程,於是就打起了信用卡套現買賣的主意。聽了兒子的“致富”想法,郭父欣然同意,還以高利息向朋友借了40萬元給小郭經營。
  有了運營資本,郭某甩開膀子開乾。他先通過老鄉找到代辦POS機的人,以親戚的名義購買2台POS機終端和在收單銀行辦理了銀行卡,並委托廠家印製了銀行卡套現代還款的宣傳卡片及貼紙。而郭父則以自己名義在海珠區某大廈租用了房子,作為經營地點,並負責在廣州的昌崗路、江南大道、寶崗大道等地方四處派發卡片及貼紙,等待有需要的客戶與郭某聯繫。
  接到客戶電話後,郭某會讓他們到所租用的房子內用POS機為其刷卡套現,並由郭父接待,每次套現的手續費是按刷卡金額的0.8%至1%收取。後為擴充業務,郭氏父子另外租了房子,添置了11台POS機。當遇到有客戶需要大額套現而資金不夠時,郭某就通過借短期高利貸周轉。除了為客戶刷卡套現之外,他們還代客戶還款。
  民警在經營場所抓獲父子二人時,搜出13台POS機,2台手提電腦,工作手機6部,銀行卡、宣傳用的卡片、U盤、用過的銀行憑單、記賬筆記本等一批。根據交易明細,郭氏二人非法套現共計人民幣10245566.28元,獲利約5萬元。  (原標題:父子利用POS機非法套現千餘萬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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